瓶装液化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能源,给广大新老用户带来了便利的同时,还具有易燃、易爆的特征,一旦违规使用,极易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给用户生命财产及家庭带来非常大损失。为避免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广大新老用户一定要牢记以下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知识,科学合规使用。
燃气用户在购买瓶装液化气时,一定要购买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销售的燃气,严禁购买非法经营销售的瓶装液化气,并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选择合格的燃气供应商,到正规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换气,不购买和使用非法商贩出售的瓶装燃气。
2.液化气钢瓶一定要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登记注册,未经登记注册的不能充装使用。气瓶实行瓶身打码,已安装充装码的视为登记注册,气瓶一瓶一码“身份证”制,实行扫码充装,未安装充装码的气瓶未黑瓶。目前气瓶充装安全管理追溯平台已开通,所有注册扫码充装气瓶都能够直接进行溯源。
图为拍摄的永宁镇八亩村惠众液化气站701098277码和三都镇三都村铜鼓县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1110568454码
3.使用经注册登记、检测合格的钢瓶。钢瓶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8年,实际使用年数的限制可延长至12年,超过12年实行强制报废,钢瓶自生产之日起每4年检测一次,正规合格的钢瓶生产日期、有效期钢印位于钢瓶护罩。经法定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气瓶阀座上套有金属检验标志环,该标志环上打印有本次检验年月和下次检验年月、检验单位代号。
5.液化气钢瓶要远离明火和高温,严禁液化气与其它火源同室使用。钢瓶周围温度不允许超出45℃,且不能低于0℃。
8.严禁用户自行倒气、倾倒残液。残液必须由燃气供应商专业技术人员做处理,禁止向江、河倾倒,或向地沟、下水道任意排放。严禁自行改换检验标记和瓶体漆色。严禁私自维修瓶阀、减压阀。
10. 减压阀、软管、灶具等连接处应使用管卡或抱箍固定牢靠,严禁使用三通器。钢瓶与灶具应保持0.5米以上安全距离。气瓶和灶具之间的连接一定要使用液化气专用软管,不应使用橡胶软管穿越楼板或隔墙,软管长度不允许超出2米(距离超过2米的应用金属管连接),一般软管使用年数的限制为18个月,到期后需按时换。软管布设应防止刮、碰、撞、压、鼠咬等现象。应常常采取闻、听、使用肥皂水检测各接口是否漏气的方法,检查软管、管卡、减压阀、灶具有无老化、损坏或松动情况。灶具应有熄火保护设施,减压阀使用年数的限制建议2年。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禁止用明火检漏。
11.更换气瓶时,装卸调压器要仔细检查调压器前端的密封胶圈是否完好。安装调压器时,须拧紧调压器手轮。安装完后应涂肥皂液检查是不是有气泡产生,若存在气泡产生应重新安装,直至确认不漏气后方可使用。
13.燃气灶具点火时,先打开钢瓶上的瓶阀,再打开灶阀。使用完毕后,应先关闭瓶阀,再关闭灶阀。
14.燃气灶具使用时,禁止人员离开,防止炉火被风吹灭或因食物、水溢出导致炉火熄灭造成燃气泄漏,做到人走火灭。发现灶具燃烧异常或连接软管、接口漏气或脱落,应立即关闭钢瓶瓶阀,同时做好通风和疏散人员,处理过程中严禁打开或关闭任何电器开关。小孩、残疾人、精神疾病障碍等人员不宜操作使用。
5.储存液化气钢瓶的仓库不得与人员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内,并保持安全距离。
6.商业用户、餐饮场所厨房内使用液化气超过100公斤时,应独立设置房间作为储瓶间,并符合下列要求:
(1)房间高度不低于2.2米,应开设窗户或者通风口,其下沿距室内地坪不高于0.2米,面积符合泄压要求且通风良好,门窗向外开,气瓶间与厨房间不得有联通的门窗和洞口,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门。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7)房间室温不应高于45℃,且不低于0℃。房间内不得有地沟、地漏以及其它地下构筑物。
1.发生灶具因漏气或软管松动起火时,应立即关闭钢瓶瓶阀。瓶阀无法关闭时,应将软管折叠掐紧切断气源。
3.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开关任何电器,不得在泄漏现场打电线.由专业技术人员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5.发现钢瓶瓶阀漏气起火时,应立即用湿毛巾或不燃物质护住手后把钢瓶瓶阀关闭,在瓶阀失灵关闭无效情况下应迅速将钢瓶转移至空旷安全地带进行处理。
6.出现不可控制的情况,应迅速组织疏散人员,立即撤离现场,在室外安全处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