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市政府召开2025年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动员部署会,总结去年工作经验,分析形势问题,并对今年工作任务进行部署。
会议明确:2025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政策不做调整、保持不变,禁放区域内不得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安全有序燃放。广大市民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法烟花爆竹,不从互联网、路边摊贩等非法渠道购买,不做危险燃放行为,严防发生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灾害事故。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管控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从互联网、路边摊等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
2022年1月26日起,我市主城区、金坛区以下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一)滆湖中路、滆湖东路以北,G42 沪蓉高速以南,玉龙中路、玉龙南路、中吴大道、长江南路、淹城北路、淹城中路以东,青洋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G42 沪蓉高速以北,S122 港城大道以南,S39 江宜高速以东,龙江北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三)武南路、滆湖揽月湾岸线以北,长虹西快速路(长虹西路)以南,扁担河、孟津河以东,淹城路(长江南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四)新京杭运河以北,中吴大道以南,龙江路高架以东,南运河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六)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形成的闭合区域。
(一)东至南山大道、南大街(高铁沿线以南),南至高铁沿线、滨河路(南大街以西),西至233 国道、奥体大道、天目湖大道,北至芜申运河所形成的闭环区域(另包括滨河花园、滨湖花园、古县安置小区)。
(二)天目湖镇禁放范围:北至360 省道,西至焦尾琴大道、沙河水库北部库湾沿线 国道,南至山水园景区、沙河水库西副坝、沙河水库东副坝、环湖路、大新村所形成的闭环区域。
广大市民群众要选择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看场所:不到无证摊点、路边摊贩和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烟花爆竹,不通过网络站点平台购买烟花爆竹。
看证照: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应悬挂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于零售场所显著位置,购买前应注意查看相关证照的有效期、营业范围,坚决无证经营。
看现场:看到销售场所与上层建筑之间有楼梯及其他通道,店内使用普通电气,采用火炉或“小太阳”取暖,未配备灭火器,门宽不足1.5米或采用推拉门等不具备安全性能条件的零售店时,建议立即离开,并积极向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其违规行为。
看产品:不购买在门外摆放烟花爆竹、通道不畅、烟花爆竹堆高超过2米的商店;应选购“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严禁个人购买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
广大市民群众不要一次性购买大量烟花爆竹,不得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邮寄烟花爆竹。家庭、居住场所内应尽可能减少烟花爆竹储存数量、缩短储存时间,同时必须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场所,避免淋雨受潮,尽量用纸箱或其他容器盛装,防止猫、狗和虫、鼠咬引发自燃、爆炸。
坚决打击网上销售、邮寄烟花爆竹,市应急管理局已协同有关部门,排查清理网络站点平台上涉及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销售信息,坚决打击网上销售、邮寄烟花爆竹等危险品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坚决打击超标、伪劣、违禁和流向来路不明的产品。
严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加油(气)站,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铁路保护区,饮用水源地,森林防火区,医疗、养老机构,商场、集贸市场、化粪池、窨井盖等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应在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域外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儿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年人监护,不要让未成年儿童单独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燃放后应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应及时清洗整理;出现不正常的情况时,别立刻靠近产品,至少要等待15分钟后再行处理。